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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者事竟成辩论赛反方辩词?

138 2024-04-07 10:41 admin   手机版

一、有志者事竟成辩论赛反方辩词?

有志者并不一定能最后成事,换言之,立志不一定能酬志,由于种种原因壮志难酬的例比比皆是。

有志,只是事成的主观因素,而诸多的客观因素使得立志者不能酬志。

二、拾金不昧不应该收取谢礼辩论一辩陈词我们是反方?

收取适量的酬金也无可厚非,只要失主能够且愿意接受。有时候,酬金也是对这一优良品质发展的一个手段。当然需要宣传,不仅可以鼓励拾金人以后继续这样,还可以鼓舞他人,带动全社会形成好风尚

三、电脑时代不需要练字辩论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1、电脑时代肯定需要练字,当你书写时产生的快感、创作时产生的欢愉、作品发表或展出时得到的回报,种种美的信息,会刺激大脑分泌良性物质,对提高人体的免疫力、抗病能力有很好的帮助。形神共养,书法体现了形神共养的统一性,“形为神之宅”。形体的养护在于动,动以养形。

2、执笔时,指实、掌虚、腕平的姿势;书写中悬腕、悬肘,不断前落后顾、左撇右捺、上折下弯的运动,不但调节了手臂的肌肉和神经,而做坐电脑台前的话,时间一久,身体就会酸软。

3、书法体现的这种适度运动,贯穿了“摇筋骨、动肢节”的导引内涵。 “神为形之主”,清代养生家曹庭栋主张:“养静为摄生首务”。静以养神,养神则保形。而经常在电脑工作台的话,也就没有办法对于字体有个掌握,甚至怎么写都忘了。

四、不合群不该改四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是反方四辩。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方认为,合群没有问题,但是,不合群不需要改。合群指一个人融入一个群体,和群体成员打成一片,所以我合群,有问题吗,没有问题!人生就只有这么一次,我们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和独立的思想,我不会为了去融入所谓的群体,而丢失真正的自我,所以我不合群我不改。在开篇立论时我方一辩就给“改”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改是个体发现错误之后,对自身的改正”。我们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独立的思想,这是我们个体的错误吗,我们个体不可以拥有自我吗?所以,我不合群我不需要改!!

从我自身来说,大家和高中的朋友联系还多吗?是不是也存在很多当时关系比较好的兄弟姐妹,现在已经渐渐的淡出我们的生活。我们当初的三五成群,以及当时的班集体,我们现在和他们渐行渐远,可我们还会去想办法融入他们的集体吗,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会说不会,是当时我们的群体有很多很多不愉快的经历才不愿重新融入吗?不是,正相反,我们有着非常美好的回忆,我们共奋斗,我们共欢笑,我们共劳累,我们共坚持,我们朝着共同的目标,砥砺前行。那些年,我们见过凌晨五点钟的太阳,我们见过深夜一点钟的月亮,我们披星戴月,我们挥洒汗水。这就是我们的群体。相信大家也都有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温馨、团结的群体。现如今我们已经离开了那个群体,大家扪心自问,谁还会主动去联系当初的那些人,去维护那个群体呢?这不就印证了我方观点,我不合群我不需要改。

生而为人,人既普通,也并非圣人。你可以去合群,但你不能要求人人都合群。你可以去做圣人,但你不能要求人人都是圣人。是的。人很渺小,琐事也很渺小,但我们就是在这种渺小中活着的,我们大部分时间不是在无我境界中,而是在处理琐事中。你是否合群,是否因为不合群要不要改,就是在问你是否要坚持自我。合群有一个最大的隐形 弊端,是会抹杀这一切,你的自我不再重要,你和别人一样就好。细思极恐的是,当你都不再关注自我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就更没有人愿意关注和了解你了。世界之大,你总会找到同类,你是一束微光,于混沌黑暗中,你总能找到同样的光,去照亮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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