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我是法律无情一辩怎么开始啊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2-08-04 22:31   点击:220  编辑:吉霄   手机版

我认为 你可以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去辩论,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终防线,人情的介入有其积极的意义,可以使某些个案更合理更易被社会所接受,但是这必须严格限制,因为它会使整个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受到威胁,说人情也好,说道德也罢,我们担心的是这个词意味着“未知”,它是很不稳定的,你有你的人情,我有我的道德,彼此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一个案件的判决在你看来是公正,可能在另一部份人的眼里就是不公正的,这个是以情判案最大的缺陷,而且这个缺陷是不可能解决,因为谁也不可能去约束另一个人的思想,人的思想永远是自由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正是最好的表述,当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不被采用,而是动用人情来权衡个案的时候,也许能得到一个让人们可以接受的个案,但是我们却失去了法律的最高权威性的尊严,当这样的个案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出现的时候,法治社会就摇摇欲坠了。
  法律为什么要无情?因为法和情本不相容,法追求的是稳定,它是用来指引和预测人们行为的,道德也有它自身的作用,它也能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它是不稳定的,因人而异,两者是必然冲突的,而两都冲突谁优先,这个问题不言而喻,当今如此复杂的社会关系只能通过制定大家都认可的法律才能调整。法以其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有瑕疵”的去调整着社会关系,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这些瑕疵是固有的,比如法律因其稳定性的要求,一制定出来就可以说是滞后了,社会总是在发展的,但是法律却不能轻易改动,否则人们会无所适从),我们可以选择让法律有瑕疵的去调整社会关系,或者让法律容情,也许我们又能重回几千年前“天罚神判”的时代,这样是“最公正”的,因为人们相信“天、神”的权威,人们对法律规则不齿。

ps:
实际上法与情是可以相容的,情被融入法律中去了,我们可以从“法律原则”中找到情的元素,法律规则才是死的规则,法律原则是灵活的,它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两者关系比较恰当的表述是: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实现个案正义不得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的理由不得适用法律原则。

辩论高手们指教一下分析辩题的角度与步骤呗 谢啦

首先需要判断你接到的辩题是什么类型的,基本上辩题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利弊比较型
eg:山寨文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2、A或B何者更优型(更偏向实然层面的操作)
eg:中国社会人治更适用还是法治更适用。
3、价值倡导型(也就是更多的探讨应然层面而不是实然层面)
eg:知足是否是一种应该具备的品质。

判断完了自己的拿到的辩题类型之后,需要进行大致的判断,也就是罗列自己拿到题目之后最直观的几个分论点,罗列出己方战场和他方战场。战场分为进攻和防守,攻主要就是支撑你自己的辩题的几个分论点,防就是你要预测他方会从那几个角度说,来事先进行反驳。一般情况下正方以立为主,反方以驳为主,但反方切记,不要只破不立。

最后就要组织一辩稿了,基本上一辩稿一出,剩下的就好办了。一辩稿需要有五个构成部件:定义、标准、逻辑、事实、价值。
把需要给大家解释清楚的定义解释了,在这里需要注意,下定义是很有技巧的,你可以根据己方论证的需要自己给相关概念下定义,但是这个定义听起来要不是公允,否则容易变成霸王论。
标准最关键,标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你的论证是否完整,也就是衡量这个问题的指标,标准的订立很难,基本上是你的分支逻辑的凝练。
逻辑就是你的分论点与辩题之间的关系,画出逻辑线,去掉语言修饰,最好用最直接的语言去叙述,己方都明白逻辑线之后再包装。
事实就是一些好的事例,这些有助于你佐证己方观点。
价值在全文的最后,就是你探讨这个问题的意义。这时候基本上就要站在比较宏观的角度了,甚至可以作势抛开辩题本身,言之切切,诚恳公允的分析一下问题,但实际上还是为了你的论证添色。

辩论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是笼统而言确实不好讲清楚,希望能帮助你。要是有具体的辩题,就更方便探讨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