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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有哪些?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1-09-27 09:58   点击:23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宣布法庭辩论。

主持人说明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分为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

2、对等辩论。

3、互相辩论。

4、法庭调查阶段的回转。

5、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在确认各方当事人辩论意见陈述完毕后,主持人即可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四、当事人最后陈述。
  

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一般不宜打断当事人的发言。但其陈述过于臃长,法庭应当予以引导;当事人陈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多次的,或者陈述的内容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的,法庭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
  

五、法庭调解

1、宣布法庭调解。

2、询问当事人调解的意愿。

3、组织调解。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主持人宣布:现由法庭组织调解。

调解成功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4、终结调解。

调解不成,主持人宣布:法庭调解结束。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没有进一步调解必要或可能的,应当休庭评议,及时作出判决。

六、休庭、评议和宣判

1、宣布休庭。

审判长先宣布:现在休庭,然后敲击法槌。

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便是对问题的详细解答,发生民事诉讼案件,一定要找一个有能力的律师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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