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互相指责的发言应当制止。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该事实查清后继续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