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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102 2024-03-19 11:51 admin   手机版

一、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大家都变得以自我为中心,又受计划生育影响大多是些独生子女,谋求个性发展忽视之间的包容和理解,当然合理的离婚率也是社会进步表现,这个问题记得以前的大学生辩论会拿来辩论过

二、为什么现在离婚率这么高

因为现在的人思想开放了,性爱不和谐就离婚,不像以前的人,不和谐也要将就着过.其二就是现在的年轻人往往不想太早结婚,但是由于家人逼得紧也就草率的完了自己的婚姻,到最后发现与对方没有感情,最终也会选择离婚,这就叫做闪电式结婚也就造成闪电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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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之一
隐性离婚:孩子大了,人也该分了 案例:一位结婚多年的男士不久前终于与妻子办了离婚手续。他说,夫妻貌合神离多年,以前嫌离婚手续太繁琐,又不愿去法院打官司,现在双方谈好了,离起来也方便。此外,还存在另一类的“任务型”夫妻,虽然双方已经过不下去了,但私下协议等孩子读完大学后再离。 深度分析:广东省民政厅一位主管婚姻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离婚率的上升从数字上看增幅是非常巨大和突然的,但实际上情况没有那么严重,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隐性离婚的存在。 所谓隐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家庭内部分居,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如财产、孩子、手续麻烦、不欲人知等,双方没有履行法律上的离婚手续。这种现象在城市中尤为多见,以中年家庭为主。
现象之二
35岁离婚群:生活琐碎,激情消退 案例:严先生今年36岁,去年他和结婚7年的妻子领了一纸离婚证,很多同事都很愕然,平时恩爱的夫妻怎么会走到尽头?严先生表示,当初热恋的激情经过7年的婚姻生活已经不复存在,对生活的抱怨和彼此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琐碎的生活、感情的冷漠、无休止的吵架让婚姻最终成为明日黄花。 深度分析: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当前35岁左右离婚的夫妻显著增多,甚至已经成为一个“35岁离婚群”。离婚的原因纷繁复杂,但感情冷漠导致婚姻无法维持占了其中的六成左右。 暨南大学婚姻法专家宋耀红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地位的越来越平等,人们对婚姻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结婚七八年后,爱的激情逐渐消失,生活的烦恼和抱怨,乃至猜疑、歇斯底里,所谓“七年之痒”的出现,使婚姻已经不能成为双方心理文化的共同体,好聚好散也就成了现代婚姻的主流。 《家庭》杂志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郑晨分析,35岁正是夫妻双方事业生活压力最大的时候。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升高,使男女双方在家庭内的男女角色扮演上出现错位,“顾得了事业顾不了家”,期待和现实有了落差,争吵就多了,婚姻也就亮起了红灯。
现象之三
婚姻“杀手”:第三者插足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医院的党委书记,丈夫是该院的麻醉师,结婚20多年,双方感情还说得过去,20多岁的儿子也已工作。但后来,王女士发现丈夫和他办公室年轻的女医师发生了关系,离婚成了她惟一的选择。 深度分析:第三者的存在与否是一种道德约束,当生活的压力、对理想异性的渴求超过道德的界限时,外遇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 郑晨认为,第三者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对婚姻的期待值变高了,当老婆的脸越来越黄,自己的位置却越来越高,很多男人往往会“偷食”。另外,以前大家生活的圈子很小,提供对比和选择的机会小,当今的信息世界更宽广,身边的诱惑也多了起来。
现象之四
新新女性:“超脱”婚恋观 案例:陈女士属于当今大中城市中“闪婚”族之一。按照她的说法,结婚本来就是一纸文书,对于感情不能产生实质性作用,当觉得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她会很干脆地选择分开。她还觉得,如果合适,一夜情也是可以接受的。深度分析: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较多,主要集中在年轻的白领阶层,新新女性尤多。专家认为,这是由这个阶层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后,她们经济独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再通过婚姻依赖男性。 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
专家估计,随着社会变迁仍在继续,白领阶层也在扩大,一夜情、闪婚亦有增加的趋势。

三、离婚时夫妻双方的个人行为 辨析

互相爱慕对方,关键是要[互相]若是单行线,不如早早的结束它..

四、人为什么要离婚

因为2个人 过不下去了

经常吵架 感情不和

或者 其中一个人有有新欢了

五、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行为 怎么分析这样的事

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符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故离婚并不是双方的个人行为,是建立在社会物资和精神基础上的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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