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庭下调解的问题
庭下调解是原告和被告在自愿 的原则下,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解除分歧,达成协议得到一种方式,也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程序。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就使用不了调解程序,作为原告你要作好出庭诉讼、出示证据的准备。法院根据庭审的情况才能作判决。
二、为什么律师不愿意帮个人打劳动纠纷案件
首先打仲裁官司,律师收费是根据你标的额来提的,个人和企业一般的官司标的额都不高,这是其一。第二仲裁案件一般还是以和解为主体思想,如果进入到法院起诉阶段,一般律师都明白最终和解的面大,还有就是执行困难,再有对方是提供证据的主要一方,个人一方存在被动的成分。如果胜了还好,如果和解,离期望较远律师费就不好说了,中间容易扯皮。同时太耗时。和其他案件相比,简直是白干。所以一般律师都不会接的。
不过有专门打仲裁官司的。通过网上查一下当地情况吧。
三、如何发挥律师群体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严格职业道德,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不要故意激起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四、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律师会见难的问题解决了吗?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还会有哪些困难呢?
1、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案件之外的,律师直接会见,不需要批准。
2、会见前,需要给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法律手续,不需要他们陪他和批准同意。除1外,他们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回避,比如等等再说,办案人员不空而回避,简单一句话,就是递交手续即可,律师就直接到看守所会见。
3、现在的法律规定,已经实际解决了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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