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告选择去法院调解,是为了有公平的待遇,也是为了获得正义,对自己也有所补偿。但一般原告都是一些在财力和势力上没有什么优势的人。而被告则不同,他们故意不配合,使原告在时间、精力和财力上都在承受很大的压力,而一些原告也耗不起,所以原告让步。
法官对原告有什么样的态度呢
法官为了升职和加速结案的时间、效率,所以法官在调解的时候不自觉的会偏袒被告,调解后在百分之八十的基础上原告会达到自己一定的目的,而剩下的则是自己让步的结果了。这些在法官眼里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我们在调解的工作中,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一位上诉的公民,无论被告还是原告,都要得到最公正的解决方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除非是恶意逃债,一般欠债不还,都是遇到了难处,自身已无法承担,所以诉讼到了法院。法官审理之前,也非常清楚欠债不还的缘由。调解时也希望原告体谅被告,能收多少是多少。否则即使审判结果是原告赢,但被告无偿还能力,执行也起不到作用,还不如原告吃点亏,要不利息不收或少收点,要不分很多次慢慢来偿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湖北卫视情感调解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