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疑,谢谢先。
1.本案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张家三兄弟为共同原告,李家两兄弟应当为共同被告,本案属“给付之诉”.
2.法院受理时将张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正确,因为三兄弟是共同利害关系人,所起诉的是同一件事,应当为共同原告。
3.法院应当将李甲追加为共同被告,而且在主持调解时应当通知所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
4.该调解协议未生效,因张丙未认可此协议,程序违法;法院不能签发调解书。
持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调解赔偿多少钱案例分析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首先你必须知道交的这两万元是什么费用。如果看守所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的话,你们可以拒绝交纳。
2、另外,你打上别人构成什么责任,全看你当时伤人的伤情,以及你们之间的情节如何。如果对方是轻伤一下伤情,则别无大碍,有可能是治安处罚了事或者双方在警方的调解下达成行政调解书。如果对方构成了轻伤以上的伤情,则你有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就要涉嫌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刑了。
3、你要明确 的一点是,法院怎么判决要根据你的情节、以及对方的伤情,不会因为你交不交这两万块钱而改变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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