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热点问题有哪些?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考核需要制定一个周全的计划。应当明确考核的目的、考核的对象、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标准、考核的后果。要事先对劳动者进行与考核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给予合理的时间实践,然后再安排考核。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单位如果合理合法的考核不通过,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对于正式期内的劳动者如果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应当再培训或者调岗,经过再培训或调岗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那么单位才可以依法辞退,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末位淘汰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判断标准,末位不等于绝对最差。比如:某企业有三名销售员,企业约定每月必须达到10万销售额,而某月甲的销售额为15万,乙为13万,丙为12万,那么这三名销售员都是合格的,但是按照末位淘汰制丙将会面临淘汰,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关键点核心点是解除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4.单位需要有事实依据,一般最好通过企业工会出面和劳动者沟通解决,没有工会的最好能够主动与劳动部门沟通,在劳动部门参与监督下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经济性裁员要有事实依据,单位应当从财务角度、运营实况角度证明。较好的具体操作方法同第6点。
6.单位必须做好一个关键点,就是事先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在解除到了合同协议中明确说明)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A元经济补偿金,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单位实际支付B元经济补偿金(B<A)。有了这个协议说明,单位可以100%胜诉。
7.与第8个完全相同,三期妇女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上与普通劳动者相比没有任何特权,但是三期妇女可以提出她自己的合理要求,如果单位不同意,她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8.归根结底这是单位人事行政的管理问题。除了常规的人为直接管理,还可以通过电脑化管理,比如各种软件。
9.劳动合同到期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的,单位有权决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不续签还是续签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约定。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并且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服务期约定仅仅是对劳动者的约束,而不是对单位的约束,所以单位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就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续签,这等于是单位主动放弃服务期要求。
10.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好服务期、合法的违约金。
二、公司不续约在辞职单上的合同期日期不对我签字还是不签
续签合同上的日期补对,那么先与公司人事部沟通,协商解决,公司执意不改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工会等其他劳动行政部门。
三、我们公司工资年底结清,平时只发生活费,干不到年底结工资时扣每个月全部工资总和的20%,这样做合法吗?
这比较复杂,也比较麻烦。双方都有过错的地方。单位错在没有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你没有提前提出辞职报告(即使有急事),所以,最好通过协商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得好,可以拿到应得当月工资的。
四、正式工被无尝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五、请问什么是共同约定行动
共同约定行动”是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基础上一个特殊情况下的约定,凡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已经规定的,除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继续履行之外,必须一律坚持。二是互利共赢。坚持以职工为本,使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三是共同协商。工会既代表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又要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充分协商约定内容。四是因地制宜。从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围绕各自遇到的重点难点,确定共同约定的内容,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公司不安月发工资,一个月只有两天的休假,法定节假日没有按三倍工资补贴,请问我该怎么办?
(1)公司有工会的话,先找工会反映情况。当然,一般情况下工会都是了解情况的,作用不大。
(2)向公司管理层沟通,提出按时发放工资和补加班费的要求。
(3)如不行,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这是司法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
(4)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一个月只有两天的休假,可能要看公司所处的行业和性质,特殊行业的单位可以不按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