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产权及过户问题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乙方应按合约先将产权过户至甲方。甲方再把产权过户给丙方。这是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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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意思我知道你是想乙方直接过户到丙方,省点过户费,但是这需要和乙方协商沟通的。如果乙方执意不给过户到丙方,你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乙方只有权利和义务过户给甲方。
二、我是物业公司,承包了我村开发的小区物业!我与我们村委会有正当合同,然后有一个村民想入股份,我不同意
他妨碍了你们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影响到了百户业主的正常交房使用,再者他想入股份是否按照你们公司的正常程序来,当初你和村委会的合同里有无入股的条件,还是因为你个人单方面不同意?建议协商解决,与村委会负责人沟通好,在一起与这个抢走钥匙的村民谈,告知问题的严重性。他的行为发展下去将导致更大的损失(业主收房及物业正常的管理服务),但作为你来说必须要先做出解决事情的姿态,不能放纵不管,不然走法律程序也将受到牵连。
三、拆迁后,户主不打算分房给我,对于家庭财产分割,我该怎样维护自家的权益?
你可以跟他签个婚前协议,注明如果以后离婚 财产的分配问题 但是这还是尽量不要做 伤感情
如果他们的平方拆迁而你们又买房了 -婚后 那么这个房子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拆迁 你们还住原来的平房 那离婚后房子就没你的分了 因为这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关于他的公司 婚前与你无关 但是婚后公司的盈利都有你的一半
女人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很好的 但是也要用心经营感情 凡是要为自己留后路
四、物业不合格,暂不交物业费,被扣钱,有什么合理合法方便群众的办法?
首先你需要明白,只要对方有提供物业服务,那么它要求你支付物业管理费就是有合同依据的。也就是说,如果仅就此提起诉讼,那么你们原则上就要败诉。如果你认为它的物业服务不到位,那么就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主张扣款,但是能否扣款以及扣多少款,是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并在有约定的时候,提出反诉。但如果没有到诉讼阶段,恐怕双方还是属于僵持的阶段。
其次,村委补贴物业费的方案,不缴物业费不发钱的做法,是否合规,是需要看具体内容确定的。但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尽到义务,村委就应考虑更换,以切实维护村民的权益。因此,这个问题的本质应该还是同村委协商,这里村委的地位有点儿类似于物业区域的业主委员会的。
如果你们希望了解处理方案或者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原则上还是请当地律师处理比较好,毕竟涉及到进一步的沟通和资料的提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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