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拟合同?
用百度搜索,合同起草方法或二十一世纪写好合同的五十招,能搜到相关文章,特别具体,你可以仔细阅读。当然,真正起草好合同,还需要实践经验,做多了,就好了。
二、公司法案例求助!!!
你好,我对此题的解答如下:
一,《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方式及比例主要有以下限制:1,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股东在向公司缴纳出资后,资本就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物权处分,且公司法第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所以,公司成立后,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故,甲乙丙三人同意丁取回10万元出资是无效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因为,丙在未与甲乙商量的情况下且并未经二分之一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戊公司。所以,此转让是无效的。
五,因为,丁取回出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归于无效,所以他仍旧为公司的股东。仍需以自己的出资额负担公司的债务。
(知识有限,回答难免有瑕疵,多多包涵)
三、经济法 判断题2
1、错
2、对
3、错。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错。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5、对
6、对
7、错。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8、错。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
9、错。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降价销售不是为了侵害他人的利益,仅仅是为了符合经济规律,这是法律允许的。其中就包括销售鲜活商品。
10、对。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四、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第一条。公司出资组建一个新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产作为对另一企业的出资,从而使公司成为另一企业成员的行为。公司可以转投资。《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是新规定。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还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一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二是,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但想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二条。新《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对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做了新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罪未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利润分配问题股东可以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五条。第六条。无意见。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公司一旦成立,股东出资即成为公司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障。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违反法律规定,抽逃出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法查处,责令补回出资;情节严重的,一脚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股东想撤回出资,可以找《公司法》的规定,将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与其他股东协商并经股东会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通过,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在不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撤回自己在公司的出资。
五、入股合作合同
1、盘点现有资产和负债,尤其是或有负债;对原来的资产和负债你是否承担玫分配2、入股的方式,双方是合伙还是什么方式经营(一般原来可能是个体经营户);3、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方式,4、经营决策权,即人权和财权怎么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