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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方案?

246 2024-03-27 12:13 admin   手机版

一、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工作效率与管理效能,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决定,对编外人员进行清退。

二、清退标准

1. 未经部门批准私自安排的编外人员;

2. 无工作需要或工作量明显减少而又无岗位调整方案的编外人员;

3. 已过试用期但未达到工作要求的编外人员;

4. 年龄超过退休年龄或健康状况无法胜任工作的编外人员。

三、清退程序

1.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及清退标准,提出清退建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2. 上级部门批准后,通知编外人员进行面谈,告知清退原因并协商解决问题;

3. 如编外人员无法提供对工作的贡献或无法找到其他适合的岗位,部门领导可以决定清退。

四、清退后的安置

1. 若编外人员为合同制,则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二、机关单位下属不服从管理怎么办?

加强队伍管理是机关单位的重要工作,对于下属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及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讲清楚其性质,使其认识到不服从管理的后果,如果继续不服从管理,要根据单位制度,有有关单位进行组织处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严重的给予处分。

三、对临时聘用人员是否可以诫勉谈话?

对临时聘用人员可以进行诫勉谈话。如果发现临时聘用人员有以下行为,可以进行诫勉谈话: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思进取,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违反办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缺乏团结协作精神,不服从组织分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违反职业道德,办事拖拉、推诿,无故延迟办理时间;争权夺利,不团结,搞内耗,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人利己行为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在廉洁自律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诫勉谈话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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