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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调查笔录?

154 2024-04-12 20:09 admin   手机版

一、怎样做好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是指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根据被调查人的口述所做的记录。 2、 开头要写明与调查相关的情况。如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姓名,被调查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如调查的内容较简单,这些相关情况也可以不写。3、正文要将被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准确地记录下来。记录可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也可只记录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如记录不太清楚,可当场进行整理,整理后的记录必须无误。4、应将笔录当场交被调查人审阅(如被调查人因文化低等原因不能审阅,应将当场笔录读给他听),允许本人修改和更正。本人同意后,应在调查笔录上签上“上述笔录经我审阅,无误”或“上述笔录已读给我听,无误”,并签名盖章(或留指印),然后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调查人的 职务、政治情况等,并加盖公章。最后由调查人、记录人分别在调查笔录上签名并写明调查日期。 二、做调查笔录应注意以下问题: 1、 调查笔录不要有闻必录,应紧紧扣住与调查的主要问 题和有关的内容来写,做到简明扼要。 2、 调查笔录一定要准确地反映被调查人提供的倩况,绝 对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掺入调查人的主观看法和意见,更不允许搞逼、供、信,硬要对方接受。 3、 调查笔录的措辞一定要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 “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二、作一份笔录有那些要注意的,怎样做笔录?

首先认真听清楚民警告知你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归纳好自己要陈述的事实,在笔录中要注意言语的表达,在做完笔录后认真的再看一遍,随后逐页签名按手印。

三、做笔录技巧?

做好笔录的技巧:

1、做好充分准备。一是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案情,以便掌握询问主动权。二是要做好询问提纲,事先想好询问的目的、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充分掌握事实证据,对涉及案件的物证如已扣押的物品、票据等,应一一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向被询问人出示,用可靠的事实说话。四是碰到重大或复杂案件,办案人员一定要先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以免询问时遗漏。

2、要符合法律程序,否则面临因非法证据而被排除的风险。

3、要掌控局面,擅用技巧。被询问人在接受询问调查时,往往会有抵触心理,隐瞒案件的事实真相,因此办案人员就需掌握一些基本的询问技巧,并灵活运用,达到查清事实的目的。其一,办案人员的态度要友好,交谈时注意语气的婉转、建立相互信任的交流气氛,消除当被询问人的抵触心理。其二,办案人员要陈明利害,告知被询问人说假话和隐瞒案情的后果,给被询问人造成说假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心理压力,迫使其实话实说。其三,办案人员要讲求取证技巧,询问时出言要谨慎,不能授人以柄。若当事人回答避重就轻、摸棱两可,要婉转启发、慎重提醒;若遇到个别态度恶劣的当事人要沉着应对,以静制动,紧紧抓住实质问题,追根究底。

4、用词要准确,采用一问一答形式。询问尽量不用 “大概”、“可能”、“较长”、“也许”等不定量词,使用数量词要准确。询问时不应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 询问只对具体的事实要素进行调查,就事问事。

四、如何做好问话笔录?

问话笔录有一定的格式,但你必须先对问话人或者要问话的事有一定的了解,知道自己问话的目的.总之问话笔录是为你所用而不是固定的模式,做一个笔录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即使达不到也要明显表现出别人看这个笔录时就知道被问话人在说谎.熟能生巧

五、公安询问笔录技巧口诀?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 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 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 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 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记清情况来源;

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 体情况及根据;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 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 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 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 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 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 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 录上注明。

六、浅析如何把握职务犯罪案件中讯问笔录的制作?

职务犯罪过程的秘密性、证据的单一性,虽然给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是却在另一个方面凸显了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讯问笔录的重要性。

笔录制作的水准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关乎案件查处的成败。因此,为应对新形势对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笔录制作要求、提高笔录制作水平势在必行。一、充分做好记录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笔录制作前的准备工作决定着笔录制作过程能否顺利以及笔录的质量,是关系到讯问成败的重要环节。讯问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第一,熟悉案件基本情况。要在制作笔录前要多了解案情和侦查方向。不仅要了解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其社会关系以及案件的性质、发现的时间、方式和经过。第二,制定讯问提纲要领。主审与记录人员对此次讯问要解决的问题应做到心中有数,应当先列出发问提纲,把想要问的内容写下来,有的放矢,这样才能增强笔录的目的、条理性。同时从另一方面保证了讯问活动的按步骤进行。如果在讯问中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应当及时对原定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三,准备好制作笔录需要出示的证据。一方面会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错觉,使其内心惊慌,感觉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其违法犯罪的证据,从而对于记录工作直至突破案件起到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对于记录人员能够较全面、及时的把握案件材料,防止因记录中断给审讯工作造成被动。二、笔录制作的基本要求 1、讯问笔录应当合法、规范、真实。笔录制作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记录工作的程序性,如主审、记录人员应当具备法定资格,讯问的地点、时间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笔录制作的规范性要求讯问笔录的制作必须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内容必须加以详细记明,如相关告知犯罪嫌疑人的事项;规定的程序必须依法做到。笔录是还原事实真相的载体,必须具有真实性。在笔录制作过程中,对讯问双方的语言交锋可以适当提炼和归纳,但绝对不得忽略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只采集其有罪供述,脱离客观事实。非真实性笔录不仅严重影响着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进程,同时给日后留下了严重的隐患。2.重视对审讯过程中情境的描述。讯问是一个长期而逐渐变化的过程,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不仅仅要记载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语言交流,还要对于能够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出来的,对案件的定性起到作用的非语言性信息加以记载,如犯罪嫌疑人的举止、表情等细节信息。使笔录更形象地全面反映讯问全过程。防止出现证据链上的漏洞,增大案件突破困难,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翻供的机会。3.询问笔录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记录,尽量反映讯问活动的全貌,突出重点,增强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性。在主体方面,要详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主观方面,要准确、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各个时间段的心理状况,正确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所持的心理态度。在客观方面应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以掌握。在犯罪客体上应围绕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予以开展。如果在整个讯问笔录中没有从侧面体现出犯罪构成要件,那么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的几率会大大增加。4. 加强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讯问笔录的制作。鉴于口语和书面文字的自身差别,无论是从法理还是实际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和录音记录是可以允许出现一些对案件定性不影响的表面性出入,但决不能是对案件本质内容发生歪曲的重大差异。双录环境下讯问笔录制作应正确使用书面语、口语、法律专业术语,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和语句。实践中,对于侦查人员单独使用法律术语,或在使用法律术语的同时使用通俗语言对法律术语加以解释的语言都应进行记载。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一般使用口语或方言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对一些通俗易懂的口语在讯问笔录制作时可以转化为书面语言,对一些令人费解的口语应如实记载,但应通过讯问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并用括号注明或就此单独提问。三、提高检查机关侦查人员侦查水平,尤其是笔录制作水平 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之所以出现较大的偏差,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由于侦查人员的侦查水平不高,业务素质不强造成的,大量的讯问笔录是由检察机关的新近人员或其它刚取得执法资格的检察官进行记录。由于记录人员缺乏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犯罪嫌疑人供述、辨解记录上会出现整体把握不够、归纳整理能力较差等现象,影响了讯问笔录的质量。一方面,作为查办案件的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讯问笔录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证明效力,敦促和鼓励办案人员提高笔录质量,组织开展制作笔录的专项岗位练兵,增强办案人员对制作笔录工作的责任感、自豪感。另一方面,作为办案人员,尤其是记录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速录水平,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要忠实于原话,克服简单粗糙的心理,避免电脑制作笔录时采用复制与粘贴形式。同时,科局领导在审批案件时对发现违法犯罪事实的关键细节叙述不清、内容有遗漏的要及时提醒承办人补充记录,加强传帮带。

七、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八、关于如何现场制作一份合格的执法谈话笔录?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谈话笔录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现场获取当事人涉地行为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重要书证,对我们判明案情、准确定性有着直接的作用,更是严格依法开展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笔录制作的质量不仅是我们国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以及生活阅历、社会经验的综合反映,也是其基本业务技能高低的具体表现。

要保证谈话笔录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我们国土执法人员在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笔者认为,制作一份合格的国土执法监察谈话笔录,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我们国土执法办案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询问前,要作充分而周密的事前准备。

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案情,摸清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保证记录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理清思路,事先拟定谈话提纲,以增强条理性,想好询问的目的、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确保调查最基本的八大项无遗漏,做到有地放矢。调查的八大项是:

①违法的主体;

②用地的位置;

③用途;

④违法用地时间(动工时间);

⑤占地面积;

⑥土地性质和类型、

⑦占用程度(建筑占用面积、已建程度);

⑧有关批准手续。我们谈话取证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自觉遵守执法行为规范,办案时必须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切记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

在谈话过程中,记录人员对当事人的回答要据实记录,书写和用词要规范。

按照要求,查处违法用地的谈话笔录应该装订存档,记录必须用黑水笔书写,而不能用园珠笔、铅笔、红水笔。

字迹要端正,不潦草,更不要人为地写出繁体字和创造简化字,或将一些常用字写错。

在谈话结束后,应将谈话笔录交给谈话人核对,允许其补充或更正,但应在补充、更正处按印;笔录最后应有被谈话人注明“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情况属实”,同时签名、按印,并且每一页都要签名、按印。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要注意控制谈话时间。

谈话人和记录人要讲究配合和询问内容。

另外,抢抓时机、确保在最佳时段内获取有效证据资料,在作谈话笔录前,谈话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交流意见,当被谈话人有顾虑、胆怯、犹豫,甚至狡辨、蛮横,或者有其他不配合行为而出现僵局时,记录人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缓和气氛、打破僵局,使谈话工作顺利进行;谈话人员在询问时要考虑到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并控制好节奏。

对于必须记录的重要词句,谈话人要主动提醒记录。

记录人员也可以围绕已经记录的内容进行补充性询问。在询问技巧方面,首先态度要友好,建立相互信任的交流气氛,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其二要陈明利害,告知当事人说假话和隐瞒事实的后果,给当事人造成说假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心理压力,迫使其实话实说;

其三语气上注意缓和,适当讲一点轻松的话题,让其感到在问而不是在“审”,在对方主动讲述的时候,给予对方尊重、肯定,使对方感到双方可以沟通、交流;

四是谈话时的出言要谨慎,问话要客观,不能先入为主,带主观片面倾向,以防止笔录失真。

总之,一份合格的国土执法监察谈话笔录要具备客观真实性、合法性、严肃性、明确性和完整性。

在国土执法监察调查谈话过程中,只要执法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做记录时认真负责,严格按程序进行,合理、灵活运用谈话技巧,谈话笔录的质量和办案水平一定会有较大的提高。

九、讯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制作讯问笔录,首先应当做好讯问提纲,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围绕犯罪事实展开,跟案件无关的事实不需要在笔录中展现;再者,内容要完整,不仅记录犯罪事实,涉及当事人认罪态度,退赃退赔的情节应该一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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