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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如何处理 "谈话函询"是什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2-06-12 15:21   点击:290  编辑:孙厚   手机版

作为纪检机关处理问题线索的方式之一,“谈话函询”是什么?在实践中该如何操作呢?在了解这个概念之前,不妨先来看看“谈话”和“函询”各是什么。通俗地说,“谈话”就是纪检机关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跟被反映人谈话,让被反映人讲清自己的问题。“函询”就是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给被反映人发函,请被反映人对被反映的问题给出书面解释。
分别对“谈话”和“函询”有了认识之后,两个词合起来的“谈话函询”也就不难理解了。“谈话函询”是指纪检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理应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除了对执纪审查的时限有着严格限制,也明确规定了谈话函询工作的时限要求,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为什么说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是什么?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
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
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所以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

被考察对象谈话怎么说

干部考核的谈话环节是很重要的,它既能考查出被考察对象的能力和水平,也能折射出谈话对象的觉悟和人品。个人认为:不管对人还是对己客观冷静,实事求是才是应该遵循的原则。要怀着公道正派的心谈别人,充分肯定他的成绩和作为,以谈成绩为主,同时也不要无中生有,不知道的不要编造,比如廉洁方面,你没有看到他拒收礼品等,就不要顺口说什么拒腐蚀之类的空话。讲话要负责任,要用事实说话。
对于他们的不足用相对模糊的说法比较好,不要太肯定,免得我们认识上的偏差,对别人的升迁造成阻碍。但是我们看准了的问题,也不要藏着掖着,坦坦荡荡地说出来。
切记不要在这样的场合炫耀自己,实际上组织上派下来的人会从你的谈话中了解你的水平和人品,不要自己注解。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得,在这样的问题上一定要老实做人,与人为善,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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