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以牙还牙法辩论技巧作何解释?
以牙还牙法,就是在辩论中不去正面否定 对方论点的荒谬,而是用相同事例还给对方一 个荒谬,用以驳倒对方的一种方法。据说,某个大旱之年,一能说会道的老 农到县衙呈报灾情,请求减征赋税。县令问 道:“今年麦子收了几成?”老农答道:“三成。”“有七成的年景,竟敢谎报灾情,真是胆大包天! ”老农想了一下说:“我活了150岁’还未见过这么严重的灾情呵!”县令-原问道:“你有150岁吗? ”老农不慌不忙地说:“我70岁,大儿43岁,小儿37岁,合起来不是150岁吗? ”县令大声吼道:“哪有你这样算年龄的!”老农反问道:“哪有你那样算年成的!”县令无言了。以牙还牙法在辩论中足显力度,常常会置 强词夺理者于“死地”。它是“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让对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