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学,掌握逻辑要素,必须具备思维清晰这个要素。律师书籍也要看,看案例剖析,深层了解案情记录,分析所用的语言,以及阐述这个观点的目的!以及后面的效果,他人的反映。 比如说---我饿了------你却给我递过来一个玩具----不是我想要的! 这就是逻辑错误,观点指明有误,也就没有强而有力的说服能力。辩论结果不被大家认可,是失败的!
多看看辩论比赛就行了!看看还会很有感觉的!慢慢找那种感觉你就能行了!
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有哪些呢?
1、搞好庭前准备,预测辩论焦点
出庭公诉能否取得成功,首要的是要吃透案情,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既不能漫无边际,又不能过于狭窄,而是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全面准备。
2、掌握重点,当庭讯问,为法庭调查奠定基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是法庭调查的必经程序。
挥律师在庭审辩论有什么技巧呢?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
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
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
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
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