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析《缺乏了解沟通 挫伤员工自尊》
案例分析《缺乏了解沟通 挫伤员工自尊》
案例 宝钢股份炼钢厂下属某班组员工小王,由于工作一贯认真努力,受到同事领导都一致好评,并且把他提升为副班长。这下,小王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工作之余还主动报名参加了高级技能大专班的学习。 2007年夏天,由于天气很热,小王的爱人上班中暑了,于是小王忙里忙外,折腾了一个晚上,几乎没怎么睡觉。第二天,小王本想请个假,但是考虑到厂里的实际情况(人手不够),便没好意识开口,就继续上班去了。因休息的不好,小王在生产中有点精神不集中,导致把一组生产数据给记录错了,而且还以邮件的方式发给分厂领导。后来分厂领导毫不留情的批评了小王,还扣了他100块奖金,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厂进行了通报。小王认为凭着自己的表现,可以升为班长,可后来的结果大出以外,领导认命了小李做班组长。 于是小王就认为是领导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以至于自己的前途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此,小王时常发牢骚,认为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并且工作态度也明显悲观起来,失落感增强了,就连高级技能大专班也不去上了. 回答: 一.案例分析: 二.案例评价: 三.借鉴要点:
评点
一。小王沟通有问题,应在沟通方面提升。
工厂的人事任命及人事升迁制度有问题,应完善。
小王的人生观及处事方式有问题,应看心理医生
二。本案其实是企业在人事管理及制度完善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从其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好一间公司,一个企业是多么不容易
从其中,我们可以看出与员工保持充分的沟通是多么重要。
二、劳动争议如何调解
法律分析:(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公司和员工在仲裁庭调解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约定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至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解除,员工不来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以公司的名义电话联系或公告催告,如果有催时间内不来的,再公告解除。当然,这些都必须登报才行的。
四、劳动纠纷 案例分析
你好
一、
1、工作到服务期满,2012年4月1日;2、违约金按比例支付,剩余服务期为二年零五个月,约为24167元(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二、
1、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07年9月3日;2、劳动合同有效,只是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五、某著名公司是否会考虑自己的声誉,劳动纠纷和员工私下调解?
不可能的,企强劳弱的环境下,你干什么都要费大力气;某些企业宁可花冤枉钱也不会与你妥协的。
六、员工与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件
很遗憾,该行为看描述不属于职务行为,除非是公司要求他回寝室安装天线。
所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可能在合理范围或者过错范围内(比如寝室的某些地方不合格导致跌落)内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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