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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结果可以第二天才公示吗?

293 2024-04-05 10:00 admin   手机版

一、竞争性谈判结果可以第二天才公示吗?

这不属于违规,竞争性谈判在报价后,一般经过专家评审,采购人确认就可以确定结果了,但不需要告诉供应商。只有在公告后,必须书面通知供应商中标结果,这可以是谈判后几天了,所以你说的情况是不属于违规的。好像也没有哪个采购方式是当场确定的。还有竞争性谈判不开标,只是谈判,互相不知道价格,你说的是公开吧。

二、竞争性谈判需要几家单位?

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扩展资料: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1、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商务谈判礼仪中,主方与客方见面后介绍顺序是什么?

商务谈判主方与客方见面后需要按一定顺序介绍,一般按职务,有时按长幼。如果已经就位,就按顺序:

1、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守“尊者优先”的规则。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介绍给先到者。

2、在商务谈判中应遵循谈判礼仪三要素,即注重仪表风度、讲究语言艺术、遵守礼仪节度。

3、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介绍之前,一定要征求一下被介绍双方的意见,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很唐突,让被介绍者感到措手不及。

4、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自己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拒绝,而应欣然应允。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理由。

5、介绍人和被介绍人都应起立,以示尊重和礼貌;待介绍人介绍完毕后,被介绍双方应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致意。 国际商务谈判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方谈判人员的实力较量。谈判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谈判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心理素质是否足够。

四、一般而言,完整的商务谈判团队由哪些人员构成?这些人的职能分别是什么?

一个完整的商务谈判团队一般包括以下人员1 、技术人员。 2 、商务人员。3 、法律人员。4 、财务人员。 5 、翻译人员。6 、谈判领导人员。 7 、记录人员。

技术人员要保证在谈判中所用到,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完美解决;商务人员在团队中起辅助作用,要提建议;法律人员解决合同法律的问题,做好法务工作,从法律方面为谈判人员提供建议;财务人员负责谈判期间各种费用的管理;翻译人员,在需要时要承担起翻译的重任;谈判领导要对谈判的过程和结果负责;记录人员负责谈判过程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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