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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式谈话最新规定?

150 2024-03-17 16:05 admin   手机版

一、走读式谈话最新规定?

谈话时间控制在夜里12点之前,一次性谈话不得超过6个小时,并严禁留置过夜。“走读式”谈话,是指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在采取留置以外的,在函询约谈、信访调查、执纪审查、审理谈话等执纪审查过程中,与谈话对象进行不留置过夜的各类监督,执纪问责谈话方式。

二、不服诫勉谈话申诉流程?

对诫勉谈话不服,可采取三种方式申诉:一是向本单位纪检或人事部门反映诉求,二是向本单位党组织反映自已诉求,三是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反映自已诉求。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一定要提供相应的事实及证据,说明原处理的错误之处及要求改正。

三、纪委通知谈话是立案调查?

纪委通知谈话并不是立案调查。通常情况下,纪委会在接到某些不正常的举报或对某些问题产生怀疑时进行初步调查,如果发现有涉嫌违纪的情况,通常会采取通知谈话的方式,要求被调查者进行说明和阐述。通知谈话是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询问,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而不是为了立案调查。

通知谈话的目的是了解情况以便纪委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寻求被调查者对所涉问题的详细解释,这可以有助于纪委更好地了解整个情况,从而做出最终的决定。通过通知谈话,被调查者也可以理解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并自行纠正。

如果经过通知谈话后纪委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那么该案件可能会进一步立案调查,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具体步骤包括:开展调查、听取证人证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处理决定等。在此过程中,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调查,最终依法进行处理。

四、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方法?

《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规定在监督的方式上,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政治生态研判、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抓好巡视整改等十二种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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