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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谈话室请示

来源:www.hylnbx.cn   时间:2023-07-12 21:26   点击:25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建设谈话室请示

答预备党员谈话的时间一般是在上级党委会拟定开会内容之前,也就是很快就会被批准中共预备党员之前,由上级党委派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进一步了解其本人的入党态度和动机,以及对党的知识学习党员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否掌握作最后的考查。为党委会审批是否可批准提供依据。

二、申请谈话室的报告

家属自己不可以录音,但是组织方可以录音,录音就是为了保存证据,被谈话的家属是不可以携带电子设备进去谈话室的。

三、谈话室装修方案怎么写

思维要比嘴快,没事就练习这样的思维首先,针对对方人的性格特点,比如内向的,就要温柔一点的语言色彩,说话要思考她认不认同你的观点,对外向的也是一样,尽量能与对方达成一致,谈话要选对方对感兴趣的,但是不要过于能说 要给人家大的空间叙述,有的人喜欢倾听,有的人喜欢表现自己,所以要着重。

再就是说话要稳,不要给人家的感觉在吹,每一句话说出口之前要思考好,正所谓三思而后行,思维要比嘴快,说出去之前加工好了再说。

还有就是让说出去的话有点装饰,比如幽默点,滑稽点,正经点等等...就像我们经营自己一样,定穿衣打扮的风格那样定自己的语言风格

四、谈话室验收申请

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县纪委组织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这是市领导对我们年轻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我们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作风、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作表态发言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首先,要勤奋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作为补充精神食粮,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其次,要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再次要学以致用。通过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念,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努力当好人民公仆。

  二、严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功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坚持人事、财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一律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在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适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做好水利建设工程领域的反腐败工作,所有水利建设工程,一律实行招投标、项目法人、施工合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杜绝人情工程。

  三、严于律已,自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决不以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严于利已,宽以待人,坚持与班子成员经常谈心、通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学抵制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腐朽的思想观念的侵蚀,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共产党员的政

  治本色。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教育,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认真做好关乎民生的事,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谈话室装修请示模板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诫勉谈话程序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

3、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组织的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党员干部在收到函询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

4、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5、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

6、谈话时,谈话对象应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提供有关材料;对主谈对象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7、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8、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

9、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基本情况填入《 诫勉谈话备案表》,并由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保管。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及时向授权的领导报告谈话情况。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

10、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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