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政谈话几点要求?
1、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奋发有为干事业,干干净净履行职责,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勤勤恳恳为民,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2、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四对待”、“三带头”,即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3、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如何正确行使。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确保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
4、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牢记监督是福,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作是严格要求、关心爱护。要做到闻过则喜,有过则改,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5、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一手抓经济和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在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的同时,注重抓好分管和所属成员和干部的廉政建设,带出一支坚强有力、政治合格的好队伍,带出一方政治清明、风清气顺的好风气。
二、一个单位廉政谈话主要由哪个部门组织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三、关于学校财务管理的廉政谈话内容?
开展廉政谈话前,一是要熟悉廉政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谈话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要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状况、对廉政建设的态度及廉政方面的表现,确保谈话与当事人现实相吻合。
三是谈话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今后的希望和要求。
四、组织考察谈话时应该说些什么?
一、组织上找你谈话内容: 1、宣传决定; 2、对你提出希望和要求(廉政勤政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业。 四是维护班子团结,带好队伍。 五是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谈话后,你需要表态: 1、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2、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3、不辜负组织希望,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4、严格要求,搞好团结。
五、怎样开展廉政谈话?
开展廉政谈话前,一是要熟悉廉政的规定和要求,增强谈话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要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状况、对廉政建设的态度及廉政方面的表现,确保谈话与当事人现实相吻合。
三是谈话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今后的希望和要求。
六、监督提醒谈话的主要谈话内容?
监督提醒谈话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对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提醒,比如是否能够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是否有大局观念,能否遵守政治纪律等等。
二是对工作成效方面的谈话提醒,比如是否能够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能否达到预期要求等等。
三是对工作程序方面的谈话提醒,是否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各工作项程序等等。
四是对廉洁自律一岗双责方面的谈话提醒,是否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是否能够严格要求下属带好队伍等等。
七、党员四必访四必问指的是什么?
四必访为:
1、党员患病受伤时必访
2、党员亡故时必访(三老人员亡故时党组织负责出面支持葬礼)
3、党员家庭遭灾时必访
4、党员生产发展有困难时必访。
四必问
家庭基本情况必问,生活生产情况必问,存在的困难情况必问,对政府、村居的诉求建议必问。
八、廉政家访家属说什么?
1) 淡名利守廉洁,体验静好岁月。
2)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3) 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
4) 廉德之大,在于服人。人之失廉,即体之失魂。廉之不存,则绩之不在。
5) 徇私枉法,伤天害理,人所不齿,法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