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诫勉啊?就是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是指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机关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诫勉谈话是教育干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不是处分。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训诫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
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违法犯罪,但由于违法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扩展资料: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
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具备条件
1.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用。这与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不同。
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一律都给予其他处理,是否给予其他处理,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罚。
它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而应当宣告无罪。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训诫
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党组织和干部7种问责方式明确:
检查
通报
改组
通报 诫勉 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纪律处分
停职检查 调整职务
责令辞职 降职 免职
谈话诫勉
书面诫勉